第四十三章 爱她所爱
2011年9月,雅仁医院的实习医生实习期满,他们面临的是再度回到美国继续学习。 而杨馥雨,却在这其中选择了临川,一个是回美国学习,前途光明,另一个,便是她所选择的别人不明缘由的留在临川。 说出自己的决定,她深深的笑了,看着窗外落在树枝上的鸟儿,她也终于可以这样自由,大胆的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爱她所爱,就是她最大的愿望! 杨馥雨喜欢上了林望,不知不觉间,那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春心萌动,不需要任何理由,在她拦住他的出租车时,在他们医院再次相遇时,在他公然在马路边上拉住她时,三个缘来的时刻,都是可以让她陷入爱情的瞬间。 即使林望已有所爱,即使他正幸福着,那都不能阻止她选择爱的权利,她不介意做小三,不在乎插足别人,更不会在乎任何人的感受。 她就是一个狠角色! ——杨馥雨 ……平静如初的夜晚。 周围安静的吓人,唯一不协调的就是沉重的呼吸声。 唐汨摸索着拉开床头灯。 昏黄而细小的光线钻出来,迅速占领整个漆黑的房间。 她两眼无神,却看到了门口的林望,他笑容满面,露出洁白的牙齿,一贯笑的如此灿烂,只是……那却不是在对她笑,他的身旁还有一个女子,那个女子似乎是在向她炫耀,将身体渐渐贴上他,她的面容却怎样都看不清楚。 “林望……” 唐汨下床想要伸手揽住他,在那一刻,人却忽然消失不见。 双双不见! 唐汨知道,那一定是她的幻想,永无止境的幻想,让她产生了一种不好的念头。 对,那是个很坏的预感。 于是温热的泪水夺眶而出,狠狠的往下流。 她匆匆拨打林望的号码,却永远不在服务区。 “林望……林望!” 在那一瞬间她似乎被人扼紧了喉咙,攥紧了心脏,血液全部倒流回头顶。巨大的惊恐死死捆住她,任由冰凉涩骨的阴风把她的皮肤吹的刺痛,然后“嘶”的一声,她好像没了知觉。 …… 唐汨噩梦惊醒的时候,太阳明晃晃的照在她脸上,刺激她立即又闭上了眼。 那是一个噩梦! 为什么突然做这样的梦,梦中的那个林望,为什么会对她视而不见,却那样深情的看着另外一个女孩,对她是笑的那样明朗。 而那个女孩子,又是谁? 许多许多的疑问,挥之不去,唐汨知道自己不该为区区一个梦如此在意,也许,真的只是她胡思乱想,也许,是她变得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担心林望会被别的人抢走,对不对! 一定是这样,对,唐汨安慰着自己,促使自己不要瞎胡闹打电话去打扰林望。 恍然一想,今天是周末,她拍拍混沌的脑子,想出门逛逛。 “大米!大米!”当屋外那个轰动的声音响起,唐汨知道,一定是又有什么足以让苏迎惊天动地的消息报道。 她使劲的捂着耳朵,直到苏迎走进来她也并不打算放开手。 苏迎坐到她的身旁硬是把她的手扳开,大声告诉她,“大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又涨工资啦!” “哦。”唐汨坐在沙发上,随口一个字,就当做是回答她了。 苏迎跳到沙发上,凶狠的用脚踢她的大腿,举手投足间都像极了一个发怒的猩猩,还是个发育不良的猩猩。 “哦什么,你都有半年多没有跟我好好的谈过一次话吃过一顿饭了,我和你说高兴事儿你就还我一个哦,到底是不是闺蜜,我看你就是有了男朋友忘了好闺蜜!” 事实上,苏迎也好久没有……这么凶过了,从公司下班回家的她,几乎每次全身都散发温柔的光芒。 唐汨不甘示弱,用比她还大的嗓门还嘴,“胡说,明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在星盛上班一天比一天忙,早出晚归,平时都没见你那么勤快,我看你干脆睡在公司得了!” “太过分了,我早就想过了,但是睡在公司不安全!”苏迎脱口而出。 其实,她原本的意思只是,公司有一间睡房,是江子骁休息的地方,这个喜欢口是心非的男人,工作起来却是认真到了极点,常常忙着忙着就忘了时间,再看时间,却总已经到了深夜,于是就在办公室隔壁的一间房睡下。 这些都是余诗诗告诉她的,在不经意间越来越多的了解到江子骁,她却仿佛神魂颠倒的被迷住一般,在他面前表现的却是时而温柔,时而暴躁。 江子骁却是觉得有点意思,任职半年不到,她便从销售部的普通职员上升至总经理助理。 “原来是公司有大色狼啊?”唐汨这样看似无心的回答,实际上是在试探这个仿佛动了心的姑娘。 “大米你滚蛋!他才不是色狼呢,不许你再乱下定义!” 唐汨做出惊吓状,果然,这个爱情才刚刚开始有些痕迹的时候,苏迎居然会因为她说错话而为了维护那个男人的形象,让她滚蛋。 还真是她轻视爱情的力量了。 苏迎服软,“我们不要再讨论江子骁了好不好?” “我们在讨论的明明是你啊!” “哎呀哎呀快终止这个话题……我现在问你啊,林望打算什么时候跟你求婚?” “求婚!苏迎,你这脑袋里装的什么,尽会想这些…这,你都不觉得讨论这个过早吗?”唐汨略微的紧张,红了脸。 “怎么会早呢,你看你现在在介宇上班,他也有稳定的工作,你俩工资都不低,天时地利人和啊,两个人真心相爱怎么会早呢!” 苏迎越发不可控制,贼兮兮的偷笑起来,看来转移话题到她和林望的身上果然没错,她看到唐汨当时就愣了,却没有注意到她脸上浮出一抹担忧,极浅,几乎无法察觉。 那个梦,萦绕在脑海中,成为了唐汨无法逾越的障碍。 为了庆祝自己涨薪水,苏迎又开始拼了老命拉她出去逛街,说是全程请客,想要什么买什么,想吃啥就吃啥!于是一人撑起一把遮阳伞,不施粉黛的顶着烈日作死的出门了。
“我们去哪里?”唐汨问她。 “我知道一个商场很大,去那里买两套衣服吧。”苏迎建议。 她们搭坐出租车去到附近不太远的步行街,下车又走了大概十多分钟,来到整条街最大的商场。 走到男士用品专卖柜台,苏迎骤然停下了脚步。 “大米,你快看看这件怎么样?”苏迎拿起一件浅蓝色的衬衫很自然的对唐汨说。 “你……不会是,要买给江…江……” 唐汨话没说完,苏迎恶狠狠的掐断,她将衣服往柜台一扔,“江你个大头鬼啊,我说的是林望!也不体会我的用心良苦,尽瞎诬赖我!” 唐汨这才不好意思的对着一旁镜子整理自己的衣领,转身回头走掉。 “他不喜欢穿衬衫。”她说。 他的习惯,她一直记得,她记得,他不爱穿衬衫,总喜欢穿的很随性,很阳光。除了一些很严肃的场合,能够在自主选择穿衣的时候,他一定不会选择衬衫。别人西装革履,他却永远如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正像从前那个篮球场上白色运动服外加一双白色球鞋的篮球少年。 他最喜欢白色,一个男生,很少有钟爱白色的。因为林望说过,白色代表干净,代表纯洁。所以唐汨也爱上了白色。 于是,在男装店,她毅然的选择了那件蓝白格子短衫,蓝色,是她原本喜欢的颜色。 装好在袋子里的衣服,装满了她满满的幸福感。 “我们去吃点什么吧?”才出来没一会儿,苏迎又低了声音摸着肚皮叫道。 唐汨刚想回答却又被苏迎抢了主动权,“就是那家外婆湾麻辣烫吧,我们经常去的那家,好像有一年没有吃过了,好想念那个味道啊!” “你还敢吃啊,上次难不成没把你吓怕?”唐汨斜着嘴角无奈的叹了口气,一眨眼人已经跑的很远,她只能擦擦额头上的汗跟了过去。 外婆湾麻辣烫,她们以前念大学的时候隔三差五的就来吃,有几次吃的太勤,周末四顿都腻在这个小馆里,吹着冷空调,喝着饮料,又是热辣的粉丝烫,结果可想而知,就是吃到两人都一连拉了好几天肚子,要说她们的命数都这般一起糟糕,还有什么难不能同当。 于是从那之后,她们再也不敢吃麻辣烫了,每次路过那个小馆,都只是相视地咽下口水,然后总是唐汨硬拉着苦脸的苏迎离开。 到头来,还是躲不过一个“馋”字。 小馆在前段时间装修了一番,现在焕然一新,有了一眼看去就感受到一丝凉意的感觉,所以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生意也更是火爆了。 她们远远的站在街上,在耀眼的阳光下眯起眼睛往忙碌的小馆内看去。 “大米,你先进去订个位置,我去买饮料。”苏迎说着一溜烟儿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