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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光脚的也开始有鞋穿了!

    ,高武模拟器:我能逆天改命

    两方彻底撕破脸,全城处处是烽火狼烟。

    各方势力厮杀不休,但是最终决战的时刻,除了黑就是白,任何灰色地带生存的人物,都要尽可能的选择站队,因为他们明白,如果这场战斗结束之后,他们没有选择站队,那么也是会被当成清扫的对象,他们必须要发挥自己的价值,只有体现了自己的价值,才能在这场战乱过后保住自己的小命。

    当然也很有可能,他们选错了人,站错了队,到头来,也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辈子的辛苦为别人忙,可是如果赢的话,那就是赢家通吃,所以,该选的人始终会去选,选择,才有机会,有机会才能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

    施烈在和熊山海沟通之后,熊山海派人留守在武馆,防止有宵小之辈作乱,保护他的学员,但从中也挑选了一大批精锐,在熊山海的带领下赶往各地战场开始作战。

    一杆迎风飘摇的佣兵团旗帜正诉说着岁月,那残破的旗帜有硝烟和血的痕迹,熊山海深吸一口气,仿佛回到了魂牵梦萦的十年前,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永远回不去了。

    可是至少今天他的兄弟还在,即便不为别人,光是为了兄弟,为了民族大义,他都要付出自己的全部,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他也无所畏惧。

    人员集结完毕,一旁的武馆教头,走到熊山海跟前,抱拳询问道:“馆主,我们这边一切准备就绪,您看是先去哪里?”

    华鼎市十八个区,处处烽火四起,关系网上的各家各户那都是老牌家族,实力雄厚,在华鼎市盘根错节,经营多年自身实力,或许在单独面对荆棘会长的时候,不值一提,可是当他们全部团结起来,凝成一股绳,即便是荆棘会长派遣出手下所有的势力,也能和对方打个有来有回,谁也占据不了上风,要想破局,必须要有生力军的加入。

    两方都是这样想的,也都是这样做的,王子异选择的生力军,正在赶来的路上,而荆棘会长选择的生力军正在城中,正是熊山海。

    熊山海深知战场,打仗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与其派遣所有的人分散行动,不如凝聚成一股力量,逐个清扫。

    他沉思片刻,双脚踏地,轰的一声,大地裂开一道裂缝,一道蜿蜒的土蛇,载着他升到高空。

    熊山海极目远眺环顾四周发现,有几处战场,荆棘会长的人正处于劣势,熊山海大手一挥,喊道:“小的们,跟我去有骨气饭店!”

    话语如奔雷一般,炸响在天际,在熊山海的带领下武馆精锐,随着熊山海的步伐,赶往有骨气酒店。

    有骨气酒店。

    两方人员交战十分胶着,荆棘会长的人手,分兵一直分兵,荆棘会长的人手,到现在已经十分松散,这个现状,被王子异找准机会,将这一部分人围困在有骨气酒店,他们依托着酒店坚守着,等待救援。

    熊山海带着人从天而降,如神兵天降一般,左冲右杀,将敌人杀个人仰马翻,战场形势很快扭转过来。

    而与此同时,距离华鼎市城外,一百公里的荒郊野地,一队人马飞快地赶往华鼎市,看着浩浩荡荡的人数足有上千人,他们便是附近城市能集结到的所有精锐。

    赶路的途中,对手三人,看气势即便是跟熊山海相比也不相上下。

    为首的人,名叫王老把头,身穿着坎肩,像极了放牧的牧民,脸皱巴巴的,双手的指甲盖里都有很多泥土,嘴里叼着一杆大烟枪,正吧嗒吧嗒的抽褶,他的双脚飞快,脚上一双草鞋,每一次踏步的时候,一步都能跨出几十米的距离。

    而在王老把头的右边,一个体型浑圆足有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正赤裸着上身手持两柄大锤,气喘吁吁地跑着,虽然看起来气喘吁吁,呼吸急促,可他的步伐稳健,下盘极稳,而且每一步跑动间都能天然的卸力,看起来轻盈异常,根本不像一个几百斤重的人能跑出来的姿态,他便是金彪老伍。

    而王老把头的另一侧,有一个体瘦如竹竿的人,他浑身仿佛没有二两rou,瘦瘦高高,鞋拔子脸,两只眼睛无神,又仿佛好像豺狼狩猎一般,正盯着各地四处,两个招风耳,时不时的动弹一下,仿佛在收集周遭所有的信息,他一口大黄牙,嘴里也不知道嚼着什么,看样子像是槟榔,他嚼着嚼着吐出一口带着血丝的唾沫,他便是银山老六。

    他们三人来自三座城市,平常互相都认识,这3人之间还是以王老把头为首,而在他们的身后,跟着足足一千多人的队伍,穿什么的都有,干什么的也都有,但懂行的就知道,他们的服装乃至职业都是他们的伪装色。

    银山老六手里掏出一颗槟榔丢入嘴里嚼着,扭头看向王老把头,问道:“老把头,没想到,我们三人这辈子还有机会联合行动,你说说我们这算不算是勤王救驾呀?”

    他们三人作为王氏家族的供奉,实力高,地位自然也高,知道的内幕远比很多人都要多,所以在家族那边派下命令的时候,他们便明白自己要去救的是什么人,王子异家主的儿子又或者说私生子,一个小小的私生子,竟能劳师动众让他们三人动身救援,甚至说让他们三人带领的所有人手一同赶往救援,这种大手笔,即便是家主的命令,要是事后没有个说法,恐怕也过不去家族长老会的那一关。

    但家族长老会离他们可就太远,与其想着家族长老会和家主的争锋,倒不如想一想,他们去救援,家主就会给他们什么赏赐。

    其实说实话,银山老六说的勤王救驾,话糙理不糙,毕竟私生子也是儿子,再者说了王子异,他的真正身份难道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私生子吗?

    恐怕不一定吧!

    如果说救下了王子异,那相当于他们三个立了一大功,在家主的眼里,好歹分量也能往上提一提,邀功请赏不敢想,但他们这么拼命,而且家主一句话,他们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那家主怎么着也会表示表示。

    王老把头拿起旱烟,吧嗒吧嗒抽了一口,听着银山老六的话挠挠后背,回答道:

    “你这话,我可就不清楚了,我只清楚一点,上头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反正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活的好坏,老赖也就半辈子,你看我今年都六十五了,干我们这一行能活到我这个年纪的不多,你知道我为什么能活这么长吗!”

    王老把头能活这么长,在业内确实算罕见,而今他突然有兴趣提起这个话题,不仅是银山老六,就连金彪老伍也都十分好奇。

    金彪老伍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扭过头问道:“王老把头,你倒是说出来啊,把你保命的绝招传授给我们几个,好歹等你百年之后,有人给你烧点纸钱不是?”

    “呸呸呸,说什么不吉利的丧气话!”

    王老把头,不满地瞪了金彪老伍一眼,扭过头解释道:“我为什么能活这么久,就是我不会去想什么勤王救驾之后,要好处!也不会去想上层之间的争斗,我只想一个,上面给我什么任务就好好干,如果事有不可为,那有事有不可为的办法,总之命是自己的!”

    银山老六皱着眉头,扭过头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回答道:“王老把头啊,你这儿说话怎么说一半啊?又说要为家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又说要是事有不可为,就脚底抹油溜了,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哪里矛盾了?年轻人!”

    王老把头不满地回答道:“你啊,这是没有参透我说的这句话,唉,内涵很深呐,你们现在年纪还小不懂!”

    他这话一出,把金彪老伍和银山老六说懵了,两人加在一起也是快七十岁的人了,楞是被王老把头说成小孩子的样子,这让他们两个怎么接受得了?

    金彪老伍打趣道:“王老把头啊,你不会就是凭借这一招脚底抹油溜了,活到现在的吧?那也太憋屈了,轰轰烈烈一辈子,要干点大事了,你这一辈子活到现在六十五岁了,安安心心可以等退休,但我们呢,我们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我们两兄弟说不定干完这一票,职位还能往上升一升,要真能由暗转明,那说不定也能谋求一个长老的职务!在之后说不定也能进长老团呢,再不济我们的儿子,待遇和起点肯定比我们现在要高,你说是吧?”

    王老把头没有说话,但银山老六疯狂的点头,人活一辈子为了什么,大人物的世界,他们不懂,但小人物的世界不外乎老婆孩子热炕头,如果手里要有点小钱,有点小权利那就更好了,而今现在他们不仅有钱,还有权利。

    毕竟帮别人做脏活,钱肯定要给的多,现在他们三个人各自统领一城的事务,手底下也管着几百号人马,也算有点小权利,那老婆孩子热炕头到后面,自家孩子长大了,有自己这个爹帮衬着,怎么着也不会走他们这条老路,所以他们要为自己的孩子打下江山来,王老把头沉默寡言,抽着旱烟,吧嗒吧嗒,一个又一个的烟圈,飘在空中,经久不散。

    人老了,就是人老了!

    事到临头还想提醒他们两句!

    他能活这么久,很多人都会询问他为何能活这么久?

    他也如实相告,可是很多人都不相信,毕竟哪有人相信王老把头能把这么机密的事情,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告诉他们,所以大部分人都不会相信,可是只有王老把头知道。只要有人问了他都是照实说,就像这次一样,金彪老伍和银山老六问了,王老把头也照实说,其实说来说去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要有一个灵活的底线。

    如果是我们占上风,那肯定要为家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可是如果我们占据劣势,甚至有全军覆没的危险,那肯定就脚底抹油溜了。

    毕竟命只有一条!

    哪怕家族对他们再不薄,给的待遇再好,人死了,也就死了,就像金彪老伍银山老六这样,三十多岁,家里的娃娃才多大?真要死了,寡妇再改嫁,又或者他们俩挂了之后,孤儿寡母的没有依靠,人走茶凉,一年两年可以保证他们的待遇不变,十年八年的,有他们在,他们的孩子起点就高,但他们要是没了,说不得就会变成哪个家族少爷的玩物,这种事情在大家族里面屡见不鲜,只不过所有人都看到了成功的一面,没有看到失败的一面。

    就好像鲤鱼跃龙门一样,人们只记住了那只跃龙门的鲤鱼,却没有看到,龙门下方,那无数鲤鱼的尸骨,救援这件事,事关重大,王老把头又是这一片地区实力最为强大的人之一,他如果不去,那说出去可以,就别在这个地界混了,这个任务下发之后,就没得他选,他不想去也得去,可是越赶到这里,他的心就越悬在空中,穿着草鞋的脚,已经不是以前光脚的少年了。

    以前光脚的时候,可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自己已经穿上了鞋,哪怕只是一双草鞋,可是那也就代表自己有了牵挂,想起为自己编织双草鞋的早餐铺子老板娘,她人不漂亮,五十多岁,半老徐娘,还带着一个十多岁的孩子,不过那孩子挺长进的,准备考武道大学,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有这心,不比什么都强?

    孤儿寡母的,自己就多帮衬了几回,经常去吃早餐,一来二往的就都熟了,熟着熟着,一切就水到渠成。

    他原本是光着脚的,可是到后面,那个中年妇女送给她了一双草鞋,他穿上草鞋后,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就开始害怕了。

    又或者说,如果最开始他的底线很灵活,只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那现在他便有了牵挂,有了纪念,他不想死,他觉得自己从尸山血海里淌出来,躺了这么多年,你看他享享清福了,现在死的话,算怎么回事?

    今天这一场任务,如果完成了,他也该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