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逆流人生在线阅读 - 第二十八章 天奴

第二十八章 天奴

    胖子挨了几下,受了点轻伤,但无大碍。刘飞在战斗尾声时就跑回去了,或许去喊救兵了吧,但到这时候还没有动静。

    我们没有和那群人再交代什么场面话,他们也没人出来说什么“山不转水转”之类的话。猴子的车链子断掉了,我们要去修理,推车走也没人拦着,估计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江湖吧,输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好解释的。

    再路过徐老二的小吃摊,他们正在收摊子。刚才我们跑出的并不远,事情所有的经过他们两口子也全看了个清清楚楚。

    我们想起还没有给人家钱呢,徐老二却摆摆手,说:“算了,不要了,当请你们吧!最后一天在这里干了,你们也算给我出了一口恶气。”

    “明天不出摊了?怎么叫最后一天了呢?”我问道。

    徐老二苦笑着说:“都打成这样了,我们以后还出什么摊子!再说也刚好不在这里干了,免得整天受些闲气!”

    徐家夫妇要指给我们修车的地方,他要去菜市场给经常送菜的老张结账,并告诉他明天不要再送菜了,所以我们就一同帮他们收拾器物,然后推着车一起离开。

    路上的交谈知道,徐老二叫徐德江,媳妇我们喊她徐婶,有一子一女。徐德江心气高傲,觉得自己没多少文化一辈子很吃亏,就下定决心让子女出人头地,就将儿子送入了县城实验小学,女儿今年刚上初一,也在县城的一中初中部读书。这几年县城里经济好起来,钱比农村要好赚一点,所以两口子一合计,干脆全家都来了县城。

    他们家在徐家桥村,位置处于我们学校和县城的中间地带。每天一早,一家人蹬着三轮来到城里,先把子女送到学校,然后出摊。晚上收摊接孩子,一起回家,县城里到了高中才寄宿,所以他的子女都是走读。

    徐家桥有很多学生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我们班的徐茂银就是徐家桥村的。

    徐老二笑呵呵的说:“那等我找到新的出摊地点,就叫小茂银给你们捎信,再来县城时还来我这里吃,不要钱!”

    那时候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就是固定电话农村也是极少的,一些富裕的村子一般只在大队部安装一台固话,我们家虽然因为爷爷是支书的原因,也按了固话,但爷爷管理极严,没有重要的事是不许人碰的,我根本边都捞不着。那时联系方式主要就是两种,近的捎信,远的写信。

    临分手前,徐老二劝诫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这么小的孩子,不要整天打打杀杀的,像混江湖的。那时古惑仔还没有上映,老徐估计也就只能用“混江湖的”来形容我们了吧。

    因为他害的我们打了一架,最后他却说我们像江湖混子,心里老大的不痛快,不等他说完我们就面上嘻嘻哈哈、心里咒骂着跑了。

    录像也没看成,我们无精打采的骑车往回走,说起刚才的战斗,大家又兴高采烈起来,只有胖子大骂吴天宇不仗义,猴子直接就是“嗤”的一声冷笑,表示对吴天宇的无视。

    我劝他们说,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打架、敢打架,吴天宇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长得也不高大,他跑了不能算不讲义气。他跑了减少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万一他为了义气留下了,被打个胳膊腿折,我们怎么办?况且还是我们让人家先跑的。

    在我的劝说下,胖子才愤愤的住了嘴,但表示以后再也不和他一起玩了,我暗笑胖子还真的是个孩子。

    猴子却转头问我:“运嘉,给我们讲讲你吧!你为什么这么能打?”

    猴子很少这样一本正经的说话,这猛然间一正经了,还真让人受不了。

    我挠挠头皮,本来不想告诉他们我的经历,但现在既然问我了,再推三阻四、遮遮掩掩的就不够朋友了。那我就告诉他们吧,至于他们信不信,就不是我的事了。

    我开始简单的给他们讲述我小时候的经历。

    就是在我六岁那年,村子里来了一个走江湖卖艺的,他背着一只箱子,推着一辆独轮车,车上放着他的全部家当,锅碗瓢盆、被褥衣服等物品。

    看他的样子也就四十来岁,但却故意打扮的很苍老,留着长须,长发攒成一个簪别在头顶,像极了电视中看到的道士,可他却没有穿道袍,只是穿了一身对襟短褂,很宽松的黑裤子,麻鞋。

    我觉得这就是江湖卖艺的故弄玄虚,好让人觉得他高深莫测,其实百嘛不是。不光我这样想,估计当时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这样想吧!

    那时候改革开放没多久,民风相对朴实,讲究的都是阶级斗争,还有无产阶级同志们之间纯洁的友谊,很少有偷窃、敲诈等犯罪现象。

    艺人来到村里,首先就找到了我爷爷,因为我爷爷是村支书。这也是那时候的规矩,到了一个地方先找到组织,一切工作在组织的领导下开展。

    艺人拿出一张放的很仔细,但却依然很破旧的纸,据说是什么介绍信。

    爷爷看过介绍信后,对艺人就热情了几分,而且安排他住在了我们家后院里。我们家前边院子是新盖的,一家人都住在这里,后院是老屋,准备以后有机会时再重新翻修,现在一直空着无人居住。

    艺人自号“天奴”,来村子的当天晚上,就在大场院里给村里人上演了皮影戏法。我从没有看过皮影戏,倒也不觉得怎么精彩。但我爷爷他们这些老同志听说打小就是看皮影戏长大的,都说天奴演得好,或许是勾起了他们内心的回忆吧。

    天奴大叔会的把式还真不少,除了皮影,还会打拳耍刀、推拿接骨,他的小箱子里还有很多瓶瓶罐罐,是跌打损伤的药物,小车上还有近两麻袋的中草药,不知道干什么用的。

    天奴大叔很敬业,先是在村里挨家挨户的推销他的药物,逢集市还带着那些瓶瓶罐罐去赶集。真别说,就他这么折腾,竟然能够挣出自己的口粮来,能够自给自足,倒也不依赖我们家。他很爱喝酒,每天晚上都要喝一点自制的药酒。有时候爷爷闲来无事,也会到后院和他喝几杯,赶上家里改善生活,爷爷也会让我给他送一些过去,久而久之我和他变得非常熟络起来。

    天奴是个怪人,他每天只卖一定数量的药物,基本就是够他吃喝的就不再兜售了。经常有人找上门来请他看病,除非是重症,一般的症状他只是简单推拿两下,却不给配药。爷爷问过他,他的答复是好药来之不易,不可轻易浪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等到天奴大叔终于把我村的这百十户人家推销完,他就开始去邻近的村子推销。

    有一天,我和村里小伙伴们玩耍,从柴草堆上一个漂亮的空翻,就头朝下落了下来,万幸啊万幸,脊背着地,脖子扭伤了。

    天奴帮我推拿颈椎时问我:“要不要成为武林高手?”当然要啊,刚刚上映的《少林寺》令那些比我大几岁的孩子们如痴如碎,我虽然看不太懂,但也明白有了厉害的功夫会变得扬眉吐气,可以随意欺负小伙伴,多么美好啊!

    从那天开始,天奴老怪就对我进行了非人性的“摧残”。我们约定每天下午我放学后去他那里两个小时,他开始教我简单地功夫,从站桩开始。

    每次练功一个小时左右,当我全身大汗淋漓时,他将早就准备好的一口缸,注进多半缸绿褐色的guntang液体,然后将我投进缸中。缸虽然不大,但年幼的我浸泡在里面却是绰绰有余。开始刚刚进去,只觉得浑身被烫的吱哇乱叫,那灼热的气息,顺着汗毛孔钻进了全身各处,看着那恶心的绿褐色液体,只想作呕。更要命的是,老怪要求我每隔半分钟,将头全部浸泡进去一分钟。我咧着嘴,一脸苦相,天奴大叔看我实在下不了决心,就大发善心,抓住我的头一把将我按进去。苦涩的液体带着怪味,呛了我好几口。

    有了第一次就好办多了,每隔一分钟,老怪提出我的头,半分钟后再按进去,却没有再呛到。几天之后就不用他对我用强了,而且在里面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渐渐可达近两分钟。

    每隔一段时间,或者几天,或者半月,每当我感觉身体无比轻松,有种超然物外的感觉时,他就会拿出一种自制的药酒,要我喝下,数量有多有少,不太一定。

    期间,我有几次不堪折磨,就想放弃,而且严重质疑他功夫的真伪,他就随便露了几手,使我的谋逆之心迅速瓦解。

    一次是轻功,原地先跑两步,纵身一跃就抓住屋檐瓦片,一拧腰就上屋顶;第二次是随手捡起一粒玉米粒,弹射而出,击落了晾衣绳上的一只麻雀;第三次,运气半天,手掌变得又粗又大,微微发红,一掌拍向院中那棵枣树,枣树轻轻颤动,一个清晰地掌印永久的留在了树干上。

    经过这几次的表演,我彻底打消了叛变的想法。虽然我年纪还小,但厉害程度还是懂得的,守着这么一个怪人度日,万一惹得他心情不爽,一掌拍下我的脑袋,岂不是玩大了!

    天奴在这里一住两年,期间走遍了方圆十几个村子的各家各户。直到有一天他和我爷爷告别,我才知道大家就要分开了。

    我有些恋恋不舍,天奴表现的竟然比我还悲伤,倒令我感觉很可笑。他嘱咐我有时间就要练习一下功夫,虽然这种功夫不必天天苦练,但勤加练习还是有好处的。至于“黄金天蚕酒”和“碧萝紫玉汤”,以后就不用再喝、再泡了。所谓的“黄金天蚕酒”和“碧萝紫玉汤”,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并不一定其中就有黄金和紫玉。天奴说,这两种东西是一个古老的药方。黄金天蚕酒,用西域天蚕和一种金黄色的矿土提纯,再加上几十种中药配酒而成,脾性至纯,可辅助突破人体极限,每当练功至一个关口时,饮用它以顺利突破至下一层;碧萝紫玉汤,用印度碧萝加天山岩洞紫晶矿石,辅助十几种草药熬制,有疏通经脉、洗髓伐骨的功效。

    我对于天奴大叔说的这一切,根本听不明白,详细的内容这些年也基本忘干净了。但我却知道这个锻炼过程,使我的心性大异于同龄的孩子。另外,虽然身体发育看不出特别强壮,但实际身手却远远高于那些看似异常强壮的成年人。经过碧萝紫玉汤的浸泡,直接最为受益的地方就是,从此我再没被蚊虫叮咬过。

    时间不久,我就上了小学一年级,正式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天奴大叔也仅仅留在我的记忆里了。但我却在没人时不断地练习天奴教我的招数,特别是在想他的时候。

    仅仅有一次,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时,我蜷缩在爷爷的怀里,思念的双眼含满泪水,问起了天奴大叔。爷爷长叹了一口气,喃喃的说:“天奴,或许他在完成一种使命吧,或许他会一直这么寻找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