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入丰都
“你看,咱们得到了什么,了不起啊。”谁站在巅峰之上,张开双臂在对我笑着说。“但是你千算万算可算到是这番下场?” “秋,收手吧,很多东西不是你用心算计就可以得到的,放过他们也放过你自己。”又是谁扯着我的衣袖苦苦劝说? “……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他算什么,凭什么陪你一辈子。”是谁在冲我咆哮? “为什么你总是不看我一眼。”是谁在哭,别哭了,太吵了。 “叶知秋,我会杀了你。”是谁的声音越来越远。 “你别以为一切都会在你的算计之中。” 我冷眼看着他们演出一场又一场荒唐戏剧,厌烦,真的好厌烦,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你们死的很难看。 “砰——” 我可以清晰的看到那颗子弹穿破空气,然后感觉到有什么从喉咙中涌出来,很暖。 再看他最后一眼,将他的倒影印入我灵魂,就算下地狱,就算是轮回,我也会想起这个男人。 “傻瓜,你输了。”我从他的瞳孔看见了自己,那么得意。 谁说不可以事事算计?有什么东西是算计不来的?我才不信有那种东西的存在。 “不要,疯子疯子,你这个疯子。”他发疯一般摇动我。 闭上眼再也不去看他,我累了。 环抱着双膝,无休无止的下坠,会去哪?地狱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自己轻轻着地,伸手去摸,身下是被露水打的湿漉漉的茅草,用指尖去碰手指缝间的那朵含羞的蓝紫色小花,感觉那花冷的像冰。 手指刺了一下收回来,那朵小花瞬间凋零。 我惊异了一下,这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凄厉的乌鸦叫声。 蓦地抬头看过去,只见微微一抹残云笼罩住浅月,树梢头上一只乌鸦歪着头看着我露出讽刺的笑意,我心道,自己真是疯了,居然可以从乌鸦的脸上看出讽刺。 还未容我想个明白,便感觉一股强大的吸力将我撕扯着,我甚至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便失去了意识。 ---------------------------------------------------------------------------------------- “姑娘你醒了……” 姑娘?这叫哪门子的称呼。 叶知秋张开眼睛,上面那个飘来飘去的是白色的纱布吗?这里是医院?不,怎么可能,如果那样也还能活下来就真的是奇迹了,而她一向没什么运气。 “……”张开嘴想问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才发出一个音,嗓子嘶疼便让她住了嘴,这是怎么回事啊?想坐起身,却发现连一根手指很难动弹,叶知秋微微皱眉浑身感觉轻飘飘的,窗户似乎被谁打开,枕边是被风吹拂的素白轻纱,轻轻搔着她的脸侧,很痒。 她把头转向刚才声音传来的方向,说话的人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还未等她开口询问便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脚步声时快时慢,多年来的职业习惯,让叶知秋立刻警惕的看过去。 “阿娘,药俺给煎好了。”半掩的门被人推开,一个扎着两个小团子,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银色项圈的少年端着一碗药走了进来,视线落在了叶知秋身上后立刻笑弯了眉眼。 叶知秋第一反应是……哪吒?! 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上天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她要怎么活才可以对的起自己?叶知秋仰着脸看着晒人的日头,很多东西是最精密的计算程序也计算不出结局,比如现在。 “小秋啊,别忙活了,先上来歇一歇吧。”李婶倚着树干坐下,一手把旱烟嘴对着树根敲了敲,一手向叶知秋招呼道。 “好。”看着大片的田,叶知秋也知道这绝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于是爽快的丢下锄头到老妇人身边坐下休息。 李婶就是当初救了叶知秋的老妇人,是村里唯一一个会医术的人,虽然称不上大夫,但是一般头疼脑热风寒什么的还是可以应付的,还担任着村长的职务。 “累了吧,瞧你这样子,也不是做这活的手。”李婶瞥了一眼叶知秋那细嫩的手,上面已经磨出了几个扎眼的血泡。“要不你先回去吧,剩下的俺来做。” “我没事,四婶。”此地是凤临国境内,李姓是这里的大姓,也是国姓,一个小小的村子里足有十户姓李,为了区分方便,人前叶知秋还得喊她一声四婶。 歇了一会,叶知秋这才缓了过来,要不是真的下地干活,就算背一万遍“锄禾日当午”也不会知道“粒粒皆辛苦。” 一叶知秋,叶知秋她的名字,或者说是她前世的名字,事实上原本的她已经死了,而现在她活在另一个时代,另一个身体里,若是一个月前有人跟她说穿越,她肯定不会相信,可是这离奇的事情居然让她撞上了。 “阿娘。”雀儿般的声音伴随着少年跑过来,是李婶的儿子,只见他将手中的篮子放在地上,欢喜的对着叶知秋笑道:“知秋jiejie,俺做了酸枣子汤,你尝尝看好不好喝。” 说着便从篮子里拿出了坛子和碗,倒了一碗递到叶知秋面前,眼睛带着羞涩又饱含期待的望着她。 “厄……好。”叶知秋把碗接了过来。 见到他们两人的互动,旁边的老妇人咧嘴直笑,把手上的水烟袋抽的叭叭直响。 叶知秋喝了一口,这酸枣子汤是应该是用井水冰过的,还带些凉意,喝下去顿时舒服了很多,亏他跑的那么快。 “哟,这李四啊,你家这冬儿这啥时候出嫁啊。”旁边一起休息的胖妇人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汗巾擦了把脸,咧嘴戏笑道。 “柳婶。”冬儿闹了个大红脸,娇嗔了一声,回头看自己娘也跟着咧嘴笑,而话题中的另一个人傻傻的看着自己,一时间羞红了脸,篮子也不收了,跑了。 好吧,她得接受,这是个奇怪的地方,老天给她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这个时空是一个男人生子,女子为尊的世界。 叶知秋前世虽然不是小女人,可也是生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计划生育严厉控制下一夫一妻制的产物,便是接受了这一切,可是当一个男孩子那么的看着自己还是多少有些不习惯。 叶知秋端着碗慢慢喝着剩下的酸枣汤,她能说什么,她知道李婶有意思把她和冬儿配对,冬儿也很好,比起那些在她看起来很妖孽的男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顺眼了,也不是没想过干脆娶了算了,可是她做不到。 前世的叶知秋便是如此,一点点妥协也做不到,她严谨认真,她作风狠辣,她****固执,硬的就像块石头。那个人是那么说的,她苦涩的想着,放下碗用袖子擦了擦嘴。 她死了,他们都解脱了吧,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为她难过。 不会,一定不会的,他那么恨她。 休息够了,叶知秋起身想下地继续干活,忽然头一晕,脑海中浮现很多残缺的片段,她想弄清楚是什么的时候忽然头一阵剧痛,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人已经在她刚穿过来睡的那张床上,屋内没有掌灯,窗户是开着的,有月光撒进来,看来她昏睡了很久。 靠着微弱的月光,她披了一件外衣起身到桌边摸索着给自己倒了杯水,水很冰,她端着水杯走到窗边看着同样冰冷的月光,回想起她昏倒前脑海中的片段,隐约的记起些什么,可是又毫无头绪,如果没猜错,那回忆应该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留下的,那回忆并不是她的,还能指望她从中获取什么不成。 喝完杯中的水,她又转身回去斟了一杯,现在当务之急是想个法子离开这,毕竟她不可能真的娶了冬儿,起初她为了能在熟悉这个世界和养好这个身体多多少少利用了些李冬儿对自己的爱慕和李婶招媳的心理。 她不是好人,心机很重又会算计,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胚子,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同样的水,这时候喝下的却带着些苦涩,这样的自己连自己也不喜欢呢。 一手把玩着杯子,一手置在桌面上托着腮,叶知秋从不是个多会伤秋的人,她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信念开始思考起来。 前世精通的那些在这个世界似乎完全没有了用武之地,她看过这里的文字,还是认识的,只是咬文嚼字对她来说就为难了,而且她……晃晃杯中的水,她仰颈一饮而尽,她不会用毛笔。 至于武嘛,她看过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体,也就比她前世的身体好那么一些,和这个世界的女人那种强悍是根本无法相比的,手上也光滑的跟个男子一般,在她穿来之前也定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她想了想放下了手中的空杯子,起身把床头的包袱拿了过来,在床上摊开,里面放着的是一件浅粉色的袍子和一些鞋子什么,听说是她被救的时候穿着的,虽然有些脏也破破烂烂,但也看的出是极好的料子,猜测这身体的原主人有着不错的身世。 叶知秋手在袍子里摸索着,从里面找到了一个精致的锦囊,放在一旁,继续摸索,从袖口到鞋底,她甚至将鞋底也敲了敲,也没找出些什么来,打开锦囊,里面只是些细碎的银两,她也不知道这些到底是值多少钱,能用多久。 心里做着打算,她得走趁早走,待在这越久越是麻烦,也不想耽误了李冬儿,毕竟也是自己恩人的儿子,这个世界和前世的古代差不了多少,自己这整天呆在这多少会让人说闲话,所以还是早些走的好。 从银两中挑了两块最大的出来。 天明了之后,李冬儿早早的起床准备早饭,叶知秋则是睡到自然醒,洗漱后便揣着两块银子去找了李婶,等她出来又帮李婶叫了李冬儿去里屋,李冬儿还是那副欢快雀儿般的模样应声跑着,等到了叶知秋面前又想起什么似地放慢脚步文静的走着,对着叶知秋的羞涩的笑笑提醒她早饭还在桌上,给她留着呢。 说完后才跑去找李婶去了,叶知秋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心中说了句抱歉,加快脚步回去收拾了包袱,牵着棚子里那天瘦弱的小灰驴出了村子。 问了砍柴的老妇人最近的镇子怎么去,乡下人大都和善,吧唧了下水烟袋,就热情的领她走了一段路,最后送到了一条宽阔的大道上,手一指说:“瞧见这条大路没,这是官家们修的官道,你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大概也就两个时辰就能到前面的镇子。” 说着老妇人又扫了一眼叶知秋身后耷拉着耳朵的小灰驴,咧开无齿的嘴又笑道:“不过就小姐你这瘦驴子样估计得跑到傍晚。” 叶知秋嘴角抽搐,若不是看在伸手不打笑脸人的份上她真想一巴掌拍过去。这人真是不会说话,什么叫你这瘦驴子样,连点语言艺术都不懂,要不是知道这人是无心的,还当她是骂自己的呢。 好吧,她得承认,这具无名尸确实是瘦小的可怜,估计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也许更小也说不定。 叼着块干巴巴的硬饼,不由心中一阵哀嚎,这具尸体的亲人呢,来救济一下吧。 当然她的哀嚎是没人听到的,在刚来这那阵子她就跟李婶打听过,听说是发了水受了灾,她现在用的这尸体多半是受灾的广大群众。“唉真是可怜啊,全家都死光光了。”心中完全没一点同情的叶童鞋假惺惺的在心底抹了一把同情泪。 这个世界她是彻底没熟人了,就算还有也不关她叶知秋的事情,首先要考虑的是怎么维持生计,前世贸然闯入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也有个通讯工具和可以联系的朋友,当初没发觉什么,如今对比起来不由的心中一暖,就算对方因为时差对她破口大骂也从没想过挂她电话,很快就会出现在她面前。 如今便是给她十个一百个手机也联系不到了吧。鼻头忍不住一酸,很快又压了回去,自己那么任性的选择,不知道哪些家伙该怎么震惊,连声招呼都没打,恐怕人家葬礼上哀哭一片,自己的墓碑上指不定刻的什么呢,可以想象那个脾气火爆的安子指着她的墓碑破口大骂的样子。 叶知秋倒着骑着小驴走在乡间小路上,掰手指想前世会的那些多半是用不上了,这小胳膊小腿也不适合练武,至于文嘛……这的文字……她完全看不懂。 她叶知秋前世也算的上个小才女,什么笔没摸过,电笔都能让她墙上戳出幅画来,可独独没碰过毛笔,让她写,恐怕得从拿笔的姿势开始练起,所以结论是……她堂堂叶知秋竟然也……文盲了。 想到这,叶知秋不由后悔自己怎么没留着小村子里娶了那李冬儿,好歹不至于饿死不是,反正她从来不是什么好人,日后便是做了负心薄幸女子也好过自己受罪嘛,多给点银子打发了便是。“都怪自己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叶知秋不由为自己的善良(?)感动的唱起来。 “我明明是反派来着。”托着下巴,摸摸小驴额前的红缨,小驴也配合的蹭了一下她的掌心。叶知秋苦思冥想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传来,小灰驴本来耷拉着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不安的来回踏步, 叶知秋摸摸它的臀部,拍了拍驴屁,“宝马什么都浮云,您老就是俺心目中永远滴砍敌拉客(凯迪拉克)。” ‘砍敌拉客’——灰驴女士眨了眨那双大眼表示不懂,但也知道主人是在夸自己,不由得意的叫了一声后卖力的哼哧哼哧一步三摇的前进。 一群‘宝马250’狂奔了过去,还险险的差点把得意洋洋翘脚打着拍子的叶知秋给刮到地上去。 ‘砍敌拉客’哪见过这阵面,想它在小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美驴,每天早上它一亮嗓子,多少小公驴腿都软了。 可是村子到底是小啊,穷啊,没见过马啊,一下子见到那么多不明物体,它还不吓得魂飞魄散,不管三七二十一“嗷——”的一声只管拼命往前冲,离那些‘怪物’越远越好。 可怜悠悠哉哉倒骑驴的叶知秋,整个一个死青蛙样趴在地上。 “吁——”马队为首的那人勒住马,整队马迅速的停下,明显不是一般的常人家的商队。 那人明明是一男子却如女子一般穿着长袍而不是绫罗纱衣,看向叶知秋的时候眼中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人立刻会意驱马来到叶知秋身边,大掌一挥手到拎来,跟抓小鸡子没什么区别。 灰头土脸、目光呆滞、畏畏缩缩一看就好欺负,被欺负也不敢吭声的爷们样,头上顶着的凌乱的发鬓勉强可以看的出是未婚配的样子,带着个不大的小包裹,一副瘦猴子落魄书生样,简直是为他李咎准备的,满意的收回目光,李咎心中打算着,先拿这玩意回去用着,挡了这次的赐婚,到时候便是做个负心薄幸男子又有谁能奈他何,至于这女人,到时候便多给些银子打发了就是。 再说叶知秋这边看到那人之后,口水顿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可让她见到个男人了,阳刚的脸孔立体的五官,白马轻裘好一个帅哥哥哈。 果断甩出媚眼~星星眼~心型眼~勾搭勾搭,我就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的白马王子会骑着白马来踩……娶我。 李咎一怔,这人居然对举世闻名的……丑男露出这种登徒子表情,转念一想就释怀了,嘴角一扬:“原来还是个傻子,真是再好不过了。” 他这一笑,叶知秋的口水更是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公子。”拎着叶知秋的女子有些嫌恶的将伸长手臂让叶知秋离自己远一点,这才开口询问自己的主子。 “带回府。” 叶知秋还在流口水,心里还在迷糊。回府?什么回府,美人莫非是在向她介绍自己,美人姓戴,名辉符,好名字啊。 “嗷——”‘砍敌拉客’撒开蹄子追着马队跑,呜呜~~~~它可是全村最忠诚的牲口了。 一路被放风筝一样拉着跑到了最近的镇子上,刺激的后果是扶墙而立,大吐特吐,一旁的小驴‘砍敌拉客’讨好的蹭着叶知秋,叶知秋真想破口大骂,既然跟着追能追上来,你刚才还一步三摇个屁啊,想归想,可是叶知秋自认是一个斯文的人,有文化的人,有道德的人,纯粹的人,高尚的人,所以就只是冲‘砍敌拉客’比起了中指。 “哼。”李咎冷哼了一声看着这对主驴情深。“你叫什么。” “我……”叶知秋把周围的人看了一遍,有鄙视的有看戏的,脑海中开始转动,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他们不是认识这身体的原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