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虎头飞鹰】(2更打赏加更)
好久没有享受到如此的跪拜大礼了,徐朗美滋滋的坐到了身后一块土墩上,翘起了二郎腿,脱下一只鞋子,用力的挠着其中最痒的小脚趾缝,只因连日来奔波劳碌,他别说洗脚了,连鞋子都没有脱过,不痒才怪呢。 只是,当徐朗的鞋子一脱掉,跪拜在面前的阿依咕噜立即便嗅到了一股刺鼻的汗脚味道,禁不住耸了耸鼻子,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捂鼻子,但是仔细一想,还是算了吧,此时捂鼻子,除非自己不想活命了。 难道他真的是传说中的我们部落联盟的狼王?真的是传说中的我们的人皇吗?这个邋遢粗.俗的少年,怎么跟传说中的死神一点都不搭调啊?阿依咕噜心中禁不住泛起了嘀咕,下意识的再次翻看起了手中的小物件。 那是一枚稍微有些泥渍,但是一丁点锈迹都没有的古老戒指,这种戒指是用特殊材料炼制而成,是不会生锈的,若说泥渍嘛,只因拥有它的主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不注重卫生了,此时正在抠脚的一幕便是证明。 这枚戒指的造型非常的奇特,跟父亲让他曾经见识过的一模一样,只见一个带有“王”字的虎头怒目圆睁,而一只做振翅高翔姿势的雄鹰凌驾在虎头之上,正是他们匈突部族至高无上的的权利和地位象征的大汗之戒——虎头飞鹰。 当年,这枚戒指是阿依咕噜的父亲拥有之物,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代狼王殿下,后来,部落联盟遭遇了来自欧亚大陆本土部落的袭击,而他这个未来王储也深陷敌军的重重包围之中。 就在部族即将遭遇灭顶之灾之际,一个蒙面少年从天而降,以他残暴的杀伐手段,灭掉了来犯者,保住了匈突部落的有生力量。 而匈突部族是一个崇尚力量的古老部族,老狼王心甘情愿的将这枚象征部族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的大汗之戒交到了少年手中。 少年撇了撇戒指,随手揣进了怀里,然后,又只身一人攻入当地野蛮部族之中,救出了王储阿依咕噜。 阿依咕噜永远难以忘记当时的情形,他在狼王父亲面前,跪倒在蒙面少年面前,恭敬的说道:“您是伟大的昆仑神赐下的救世者,我阿依咕噜愿意世世代代伺候您。” 只见少年挠挠头,尴尬的说道:“额,伺候我就了,我不喜欢男人的,这样吧,我在此地训练了一支部队,交给你带领吧,一年之后,我来检验成果,合格的话,你活,不合格的话,你死!” “是,属下愿意效忠新一代狼王殿下!”阿依咕噜父子跪倒在地上,齐声说道。 他们部族的种性之中,有两样至高无上的崇尚:一样是力量,一样是承诺。 发誓效忠少年,便是他们父子最永远的承诺。 一年之后,蒙面少年再次出现,交到阿依咕噜手中的三千人马今非昔比,个个都是一只嗷嗷直叫的野狼,放出去,即便是死,也要咬下敌人的一嘴毛下来。 再后来,少年将阿依咕噜训练的这支队伍命名为“草原狼”,并且拉着这支队伍来到了少年所在北非和中东一带的大本营,让阿依咕噜吃惊的是,他训练的军队仅仅是少年手下军事力量的九牛之一毛。 他这才知道,原来他们这些军队还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雇佣军。 他这才知道,蒙面少年在雇佣军之中有一个共同的尊称——人皇。 他这才知道,蒙面少年在杀手世界之中有一个被敌人和对手叫出来的名字——死神。 阿依咕噜跟蒙面少年见面的次数也仅仅是三面之缘而已,相处的时间加起来更是超不过8个小时,那个至高无上的他仅仅是存在于他的记忆和幻想之中,仅仅是活在传说之中罢了。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今日,他竟然见到了蒙面少年的本尊,尽管跟传说中的他大相径庭,但是手中所拿的大汗之戒,却是一点都不假。 阿依咕噜双膝擦着地皮,向前一点点挪动,一边恭恭敬敬的将大汗之戒颤颤巍巍的交到徐朗手中,一边伸出手帮助徐朗挠脚趾,尽管,尽管确实挺有味道,但是,能够近距离的触摸人皇的臭脚趾,也是他莫大的荣幸。 而徐朗将大汗之戒随手一丢,那枚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的大汗之戒便安静的睡到了他的口袋里。 “啊哈哈……你别挠了,你这是给老子挠痒痒呢,还是故意让我痒呢,去去去。”徐朗大笑着说着,一边随手打开了阿依咕噜的手,一边继续抠脚。 阿依咕噜尴尬的往后退了一步,生怕被徐朗责罚似的。 “我说怎么这一次,我费了这么大的力气都找不到劫匪的所在呢,原来是你们这帮小子啊,啧啧,有进步,有进步。”徐朗点点头说道。 阿依咕噜神情极为难堪,额头和背后直冒冷汗,不知道这是真正的夸奖还是在责备。 事实上,徐朗发现了两个长相怪异,出手不凡的家伙劫持了高如玉的时候,他就看出来这帮小子正是他的徒子徒孙,因为,那俩家伙所使用的特制的迷.幻.药粉,正是徐朗精心配制的。 擦擦的,要是让那帮小妞知道用来迷倒她们的药物是老子配制的,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啊。 一路跟踪而来,徐朗见到阿依咕噜的时候,更加放下心来,而看到一帮女子完好无损的蹲在地上,他就更加放心了。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利用这个破绽,一招制敌。 只不过,这个“敌”嘛,却是风向突转,自然是劫匪背后的雇主罗达成等人,而且,徐朗还小小的发挥了一下,故意上演了一出杀情.人救妻子的戏码,目的自然是“讨好”萧玉若。 说来也巧了,昨天的时候,马麒麟刚刚说过那番话,当时的时候,徐朗心中就偷偷的在笑,因为马麒麟所说的那种草原狼,便是他其中的一支队伍,而马麒麟心中最崇拜的狼王,也便是她挚爱的男人——徐朗。 有了昨天的铺垫,徐朗才敢放心演出今天的戏码,也亏了只有马麒麟这样的女子才懂得配合他,而且是带着笑的“我愿意”。 当然啦,杀自己女人那种只有王.八.蛋畜.生才会干的事情,徐朗是万万不会的干滴。 “你们不声不吭的进入了华夏国土,那些炎黄猎人、华夏龙.组和华夏国.安局特工们没有为难你们吗?”徐朗又接着问道。 炎黄猎人是一支比龙组和国安局更加恐怖和诡异的组织,一支担负着守卫华夏国土的重责,这个组织甚至可以凌驾于政.府之上,对犯境者和国内重大危险分子自主行驶生杀大权,而白玫瑰便是炎黄猎人之一。 “嘿嘿,他们还没有发觉我们,我们就摸进了江都市了,几个特工也被我们干倒了,要不是人皇您曾经下过严令,不许滥杀华夏人,不许jian,yin华夏女人的话,我们早就杀人了。”阿依咕噜不无骄傲的说道。 这两条命令正是徐朗之前订立的军规,原因无他,只因他们都是华夏人,都是炎黄子孙,徐朗今日也非常感到庆幸,要不是之前订立过这样的军规的话,自己那些被劫持来的如花似玉的老婆和情人们恐怕早就被这些狼崽儿们糟蹋了。 当然啦,当初,徐朗之所以要救阿依咕噜的部族,是因为他们这支古老的部族乃是从前生活在华夏的一支古老的游牧民族,被华夏中原历朝历代的皇帝所驱逐,辗转流浪到了欧亚大陆,又受到了当地本土居民常年不断的欺凌,徐朗自当出手相救。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前期种下了善因,今日自然收获善果,要不然的话,今日恐怕难逃大劫。 ps:通过跟“博卡piupiupiu~”兄弟的聊天,了解到了他的一个好习惯,人家看了好几本书,然后,把花花都投给了《我的校花老婆》,我想说,这是一种值得大力表扬,大力提倡的好习惯。如果你也觉得消魂写的好,够给力,够勤奋,也请把花花投给本书吧,哈哈,求鲜花,求给力,我在努力的码字中,这情节,爽的我自己都快高.chao啦,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