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将宗门打造成军队
黑白无神一边一字不漏的抄录一边聊天。 “小白,这功法不太对劲呀。” “嗯。”白无神眉头拧成川字:“此功法太过霸道,简约而不简单,像是……龙族密典。” “龙族?”黑无神惊骇:“龙族的功法不是不适合人类修炼吗,大帅给我们修炼这个怕是不合适吧。” “龙族功法必须有龙血资质才能激发,否则凡人根本吃不住如此折腾。”白无神担忧的摇头。 “是啊~”黑无神轻声叹息:“功法是好,但亦是照旧刻苦修炼也怕是激发不出龙之体质,到头来空欢喜。” 白无神又把秘籍翻到首页。 也就是写着“欲练此功,必先成龙”八个烫金大字的地方。 凝视着八个大字凝眉苦思。 这书明明从刚开始就注明了只有龙族血脉才可修行。 旁观一屋子正在埋头苦写的队长们,怎么看都是凡人体质。 这不适合练呐。 明摆着照着练废的节奏去的? 可是想想大帅如此大神通,没理由做这么低级的错误。 没理由个毛线,李常春压根没在首页多停留研究,对于他来说看不懂的就忽略,只看看得懂的。 只要不自宫的都是好书,单纯,直接。 老乞丐观测李常春乃万年罕见的大无上体质才给的他这本书。 大无上是什么体质? 俗话讲就是天上地下通吃的体质,啥功法都能练的那种。 老乞丐可料不到这货转头就拿回来宗门给弟子们当军体拳练的。 这不是驴唇不对马嘴的事儿嘛。 白无神缓缓点头,给予了自己可说服的答案。 “或许是仙师大能通天,把龙族功法改良过,然后现在是凡人可以修行的功法呢。” 黑无神质疑:“那也不对呀,既然大帅改了,为何还不把这首页撕掉,这不误导人么。” 白无神笑道:“呵呵,黑哥你太傻了,大帅这是有想让我们做到如龙的决心,仙尊心思缜密,难以揣摩的。” 黑无神若有所思,然恍然大悟。 “佩服,佩服,大帅果然大智慧、大神通,是我等无知。” 白无神拍板:“嗯呢,有大帅罩着必然高枕无忧。” 李常春这边。 牵着二郎腿,喝着神仙茶,依靠在椅子上研究秘籍好不自在。 身前灵灵、苏霜一脸黑线的也在抄录。 灵灵越抄越觉得各种不对劲。 这功法霸道异常可以忍,倒是境界上就不讲究了。 完全跟勾星大陆不匹配。 那用龙逼大法衡量,岂不是说现在的外门弟子没什么修为高低区别。 大家又重新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 对李常春疑问道: “师父……” “叫大帅。” 灵灵嗤之以鼻。 臭屁精! 师父毛病越来越多了可。 “好的师父。”灵灵点头:“那请问师父,我现在以这本书上的境界衡量的话是什么修为?” “问得好!” 李常春刚好就在研究这一页,撇眼向灵灵回问道:“你现在有多大力气?” “徒儿的最强爆发力应该有五万斤力道。” “请把书翻到第十页。”李常春指着秘籍介绍说到:“书中讲的很清楚,五万斤相当于龙体境二重境界。” “啊?” 灵灵眼珠子瞪得溜圆,嘴巴张得好大,眉头也皱起来,连头发都抖动起来了。 一副惊耳骇目模样。 马上就要突破圣境高手的她,才只不过相当于龙体境的入门。 这也太让人失望了。 “啊什么啊,加油吧。”李常春撇嘴:“总共就三层境的龙逼大法多简单嘛,努努力咬咬牙飞升指日可待。” “我算是服了~” 灵灵顿时耷拉下高傲的脑袋。 好不容易修炼到这么强,才相当于龙逼大法的第一层入门,这不扯呢么。 突然感觉这仅仅有三层境界的功法太不靠谱。 还不如修炼勾星大陆的普遍功法省事儿。 不想再说什么。 反正师父每天都能给你玩出新花样儿。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还能怎地。 忙碌的一天过去,队长们直至抄到深夜才算完成。 不敢说倒背如流,现在满脑子都印满了功法文字。 李常春欣慰的点头。 感谢他九年义务下来那些殷殷勤勤、孜孜不倦的老师——在九泉之下的英灵! 抄作业,抄一百遍的办法是真好用。 别的没学会,模仿老师让学生们抄作业倒是一把手。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既然这群小队长们都熟背了,那当然率先作则的练。 单独把他们安排到一处建造好的小院,看着功法使劲练,把动作练标准了。 追求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宗旨。 第五天。 通过与马力的沟通,了解到外门建造竣工指日可待。 还有两天,收工打扫完毕即可开业。 李常春摸着下巴沉思还有什么需要办的。 “对了,既然军事化管理当然要有制服和军旗嘛!” 想到就开始做。 跑到建造好的大帅书房,铺上纸张开始绘画。 “统一制服,用什么好呢?” 李常春脑海里飘过各种款式。 威风凛凛,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的披袍擐甲? 不行,太老套,跟唱大戏似的。 摇头拒绝。 一袭青袍入云间,半是剑客半是仙那种仙风道骨的道袍? 不满意,跟出家人似的,人生不快哉,更展现不出来及锋而试的铁血作风。 “军队……军人……军装!对,军装!” 李常春脑海里浮现出华夏伟大军人那种气吞山河,锐不可当,秋风扫落叶,勇往直前的军姿。 军装洋溢着壮志与豪情! 军装有一份执著的追求;军装有一种坚定的信念;军装有一股独特的气质。 橄榄绿它吸纳了天地的精华。 军人的血管里流淌着无畏的血液,脊梁里融进了坚定的信仰。 它能把孤独酝酿成美酒,能把漆黑的夜挥洒成豪迈的诗句,能把肆虐的青春演绎成激昂的乐章。 军装,是青春里最“奢侈”的服装。军装的美,在于气质,在于敢于撼天动地的傲气! “就大阅兵里面那种陆兵款式了!” 李常春提笔挥墨在纸上描绘。 穿越过来十多年,要说画画的能耐,绝对当行出色。 在勾勾村的时候闲时就画画玩了。 有必要的提一下李常春手中握着的那根毛笔。 神奇之处在于可以随心所欲变颜色,一支笔十二种颜色,想在什么部位画什么颜色只需要想念一下即可。 省事,还色彩斑斓。 只要画的好,出图效果宛如立体。